今日,苏州工业园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以下简称绿色江南)发现本机构前期发布的一起环境污染源调研报告事件相关的环境民事诉讼案件【(2019)苏01民初2414号】。原告是金华市绿色生态文化服务中心,被告是江阴鑫旺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中有关金钱赔偿的包括要求被告赔偿环境损失暂计500万元,律师费用27万元等。绿色江南就未参与本案诉讼明确声明如下:
一、 关于本案的背景
2018年底,绿色江南接公众举报反映称,位于江阴市顾山镇北川路北侧尽头存在雨水管道向河道排放污水,举报人希望得到绿色江南的帮助,推动污染问题得到解决。2019年2月16日,绿色江南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并在公众号在2019年2月27日发布《江阴顾山强酸废水直排》的初步调研报告,但该报告并非作为最终调查结论。
2019年3月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江阴市生态环境局、江阴市顾山镇政府等部门对绿色江南的调研报告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顾山镇企业进行排查,对该镇的窨井和雨水管网进行开挖检查。经过详细摸排,江阴鑫旺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未处理到位,排入污水管网,由于污水从破损窨井流入雨水管道最终排放至河道。江阴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主要产污设备进行查封,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澄环责改字(2019)第07155号),并已立案处罚。
二、关于绿色江南的立场
绿色江南对企业停止污染完成合规整改表示支持,推动企业合法生产形成污染源监督的闭环。绿色江南本着消灭污染不是消灭污染企业,而是推动污染企业治理污染,从而消灭污染的工作态度。绿色江南工作目的是发现问题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工作理念,与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密切合作助力中国企业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
在此声明:绿色江南在此次环境民事诉讼起诉中没有接到任何诉讼方的征询和知会信息,更没有授权给任何其它环保组织作为诉讼方。在此提醒公众,此次的环境民事诉讼与绿色江南没有任何关联。
苏州工业园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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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