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决策部署, 加快培育壮大绿色金融市场主体, 推动全省加快形成绿色产业体系, 助力“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 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福建银保监局印发关于《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的通知(闽银保监发〔2021〕 9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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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省内辖区立足不同领域的绿色发展、绿色转型需求,在绿色保险领域推出有影响力的创新产品,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使绿色保险保障金额较上一年度实现较大幅度提升。
意见要求各保险机构积极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探索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将保险费率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发挥费率杠杆调节作用,助力绿色经济发展。除此之外,保险机构应关注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研发建立相应的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提示风险隐患。这有利于投保主体加强自身的环境风险管理,有针对性的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