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4日,为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运营单位确因进水超出设计规定或实际处理能力导致出水超标的情形,主动报告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截图
自2015年开始,绿色江南依托各省、市、自治区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平台,并结合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建立的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库,针对疑似超标排放的企业,绿色江南通过微博、12369等渠道向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提示。2021年,绿色江南向生态环境部门反映了442家污水处理厂疑似超标排放问题,其中有347家污水处理厂的疑似超标问题得到了反馈。
2021年6月15日,绿色江南通过微博向当地生态环境局反映污水处理厂总氮疑似超标问题
6月21日,当地生态环境局12369平台回复截图
2021年8月11日,绿色江南通过微博向当地生态环境局反映污水处理厂总氮疑似超标问题
10月8日,当地生态环境局12369平台回复截图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