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碳”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碳排放相关的信息披露活动成为企业合规与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企业需开展碳信息披露,并规定了披露范围、披露内容和部分指标等。


1


绿色江南作为一家环保公益组织,自2021年以来,已陆续发布水泥、医药行业碳排放信息披露观察报告。我们希望通过与企业沟通与确认进行研究分析,帮助企业明确碳披露的不足之处并推动企业提高碳披露水平。


2


建材玻璃行业作为碳排放重点行业之一,其碳披露现状值得关注。2023年11月,绿色江南向全国14家建材玻璃行业上市公司关联企业致函,针对碳披露报告仍然存在缺失的企业,友好提示其加强气候信息披露。11月中旬,绿色江南收到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具体回复,该企业对绿色江南的提示表达了感谢,并组织相关部门学习碳排放披露的相关政策。目前,该企业已在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完成碳披露具体工作。


微信图片_20231208093521

具体回复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准确披露环境信息,有利于彰显企业社会环境责任与担当,推动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内容来源:绿色江南微信公众号